2010年我区事业单位进行了首次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全面实施了岗位设置管理。首次岗位设置后,为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配合本市重点工作,区编办对我区部分事业单位进行了机构编制调整。同时,部分事业单位由于职责功能的改变,原设置岗位与实际岗位已不相匹配。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沪委办发[2009]40号)以及《上海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沪人社专发[2010]34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本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拟开展我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梳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新岗位设置对象
教育系统事业单位
二、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
1、梳理情况。主管部门要全面梳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情况、人员聘用情况,确定需进行重新岗位设置的事业单位。同时根据事业单位的职能深入进行分析评估并提出初步岗位设置的设想。
2、组织培训。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事业单位具体工作人员集中进行政策文件学习和操作实务培训。各大口单位再结合本系统所属单位特点分别组织有关工作人员进行再培训。
(二)实施阶段
1、动员部署、制订具体方案。各单位在党政班子的集体领导下进行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动员部署,并做好职工的政策咨询工作。各单位在现有编制、岗位梳理的基础上根据岗位设置要求,明确岗位职责,制定岗位等级任职条件,在主管部门指导下制订岗位设置方案。方案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并经单位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2、审核、核准、备案。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上述各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三)实施岗位聘用。各事业单位在主管部门指导下根据岗位设置具体实施方案,坚持公平、公正和竞聘上岗的原则,按照人员聘用程序,择优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岗位设置工作结束后,各部门、各单位要以书面形式进行工作总结。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要统一认识,高度重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单位应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认真抓,建立完整的聘任工作组织体系。各主管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合作,形成合力,认真指导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确保岗位设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2、落实规定,把握时间节点。要遵守组织人事纪律,按国家和本市政策规定设置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使事业单位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照现有职务(技术等级)竞聘到相应的岗位等级,保证岗位设置工作有效、有序,并按照时间节点开展。
3、积极宣传,广泛发扬民主。各单位要积极做好岗位设置重要意义的宣传,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确保岗位设置工作圆满完成。
附件
附件1:上海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
附件2: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样张)
附件3:岗位说明书(参考样本)
徐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