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设置管理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需要,也是改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紧迫要求,对于事业单位转换用人机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保证我校岗位聘用工作的平稳、顺利实施,现对我校首次岗位设置后人员聘用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岗位设置聘用小组
组长:曹庆明
组员:金晓红 顾伟 汤英 徐茵
二、岗位设置调解小组
顾伟 汤英 徐茵
三、基本原则
1.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
2.坚持高等级岗位聘用向优秀班主任和其他优秀教师倾斜的原则;
3.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
4.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四、岗位聘用范围
首次岗位聘用人员包括:
1、我校在职事业单位编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的教职工均纳入本次岗位聘用。
2、2006年7月1日至本次实施岗位聘用之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
五、组织机构
(一)学校成立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具体负责学校首次岗位聘用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二)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下设专家评审小组,具体负责专业技术八级岗位教师的资格鉴定。
(三)聘用小组在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的基础上,按照聘用岗位任职条件的要求,提出拟聘用方案。
六、聘用程序
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沪委办发〔2009〕40号)、《上海市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进修院校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办法》(沪教委人〔2010〕72号)、《关于徐汇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方案》(徐教人〔2010〕1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聘用。
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职数及岗位说明书
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及其岗位职责、聘用条件;
(2)申请应聘
应聘人员根据任职条件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核 (认定办法见附件三)
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考察评议
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竞聘上岗,由专家评审团进行考核,综合确定可直接聘用的岗位人选,报单位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5)研究决定
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聘用名单。
(6)结果公示
聘用结果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者,将予以重新审核。
(7)签约上岗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8)实施步骤
本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总体安排是:2011年3月底前完成首次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分以下四个步骤实施:
1.2010年12月中旬,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广泛听取职工对实施方案的意见,由单位负责人集体讨论通过。
2.2011年1月,建立岗位管理实施领导小组,根据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坚持公平、公正和竞聘上岗的原则,组织聘用工作,签订聘用合同。
3.2011年3月底前,完成首次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并做好书面总结和备案工作。
七、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在首次开展人员聘用工作中,要严格控制各类岗位聘用数量,根据学校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等情况逐年逐步达到核准的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
(二)2006年7月1日以后离退休人员问题
2006年7月1日至本次实施岗位聘用之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和相应岗位等级的聘用条件,按照规定聘用程序,向所在单位申请相应的岗位等级。
八、备注
此岗位聘用实施办法为学校层面认定,认定结果报上级人事部门审核,通过后才算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