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完善学校医疗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本着量入为出、留有余地的原则,将提留的医疗基金用到实处,做到专款专用,以解决教职员工的后顾之忧,根据“徐医保(2001)23号区医保办、区人事局、区财政局关于徐汇区实施公务员医疗补助的试行办法”,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成立医疗基金管理小组,对医疗基金使用起审核、监督作用。
学校医疗基金管理小组成员:
组长:曹庆明
组员:金晓红 顾伟 汤英 卫生老师
二、医疗基金的提留数
按照区教育局的相关文件精神,每年按相应的标准提取医疗基金数额
公式为:医疗基金数额 == 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 2% × 在职在编校职工人数 × 12个月
三、医疗基金使用范围:
1、在编教职员工的医疗保险:
(1)参加上海市总工会互助医疗保障计划——住院补充医疗保险
(2)参加上海市总工会互助医疗保障计划——特种重病医疗保险
(3)参加上海市总工会互助医疗保障计划——女职工医疗保险
(4)参加市总工会互助医疗保障计划——从业人员意外险
(5)参加上级工会推荐的补充医疗保险
(6)参加上级工会推荐的医疗住院安心保险
2、在编教职员工的医疗补助:
(1)适用范围
对教职工在一年内医疗费用给予一定的补助(就诊地点应是医疗保险的定点医院或药店)。其中医疗费用是指在门、急诊中医保范围内的费用(不包括挂号单据中的诊疗费和挂号费);住院医疗中的自费部分。(注:女职工生育及检查费用不属于此补助范围)
(2)补助额度:
A..门急诊医疗补助
门急诊医疗费用(包括医保卡购药)合计支出,最高补助不超过1200元。
门急诊医疗费中自负费用合计3000元以上,学校予以补助30%;补助封顶理赔额为2000元。计算公式:(所有的门急诊医疗费用中自付费用收据总和-3000元)× 30%
B.住院医疗补助
当年以住院天数进行补贴,每天20元计算,累计满30天为止。个人享受学校的住院医疗补助最高理赔额为600元。(注:女职工生育不属于此补助范围)
计算公式:20元/天 × 天数
C.大病、重病医疗补助
补助方法:1、确诊为大病、重病的教职工进行一次性补助1000元。
2、每学期补助医疗费用500元。
3、因生重病、大病而发生的医疗费用超过20000元的,再进行一次性补助,具体金额由学校医疗基金管理小组和校务委员会讨论决定。
(3)补助办法:
在每年4月1日至6月10日,对上年4月1日——本年3月31日在编教职工医疗费用符合上述条件者进行审核补助,由本人将发票原件或复印件整理好,填写申请表(见附件),报学校工会汇总,由工会报学校校务会审核同意后,在学校医疗基金中列支。
四、其它事项:
1、当年退休教职工符合上述条件可享受全年的补助;调离学校的教职工符合上述条件可享受至调离前时间段的补助。
2、本实施办法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开始实施。
3、本办法解释权属学校医疗基金管理小组。
4、如上述补助款项与上级医保补助相悖,则由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新的补助实施办法。
徐汇区光启小学
2017、5、26
附件:
光启小学医疗基金补助申请表
姓 名 |
| 申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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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材料
| 1、医疗费用单据共( )张; 2、费用部分总计( )元 (附医疗费原件或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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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委员会审核意见 |
建议学校医疗基金补助 ( )元。
年 月 日 | 校务委员会审核意见 |
同意学校医疗基金补助 ( )元。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