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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光启小学医疗基金使用实施办法

作者(来源):光启小学工会    发布时间:2011-11-08

为了完善学校医疗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本着量入为出、留有余地的原则,将提留的医疗基金用到实处,做到专款专用,以解决教职员工的后顾之忧,根据“徐医保(200123号区医保办、区人事局、区财政局关于徐汇区实施公务员医疗补助的试行办法”,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成立医疗基金管理小组,对医疗基金使用起审核、监督作用。

学校医疗基金管理小组成员:

组长:曹庆明

组员:金晓红  顾伟  汤英  严琇

二、医疗基金的提留数

按照区教育局的相关文件精神,每年按相应的标准提取医疗基金数额

    公式为:医疗基金数额 == 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 2% × 在职在编校职工人数 × 12个月

三、医疗基金使用范围:

1、在编教职员工的医疗保险:

参加上海市总工会互助医疗保障计划——住院补充医疗保险(50/人)

参加上海市总工会互助医疗保障计划——特种重病医疗保险(60/人教育局承担)

参加上海市总工会互助医疗保障计划——女职工医疗保险(36/人教育局承担)

参加上级工会指定的英大补充医疗保险(260/人)

参加上级工会指定的英大医疗住院安心保险(50/人)

2、在编教职员工的医疗补助:

1)适用范围

对教职工在一年内医疗费用较高的给予一定的补助(就诊医院应是医疗保险的定点医院)。其中医疗费用是指在门、急诊中医保范围内去除统筹支付和附加支付以外的费用(不包括诊疗费和挂号费);住院医疗中的自费部分。(注:女职工生育检查费用不属于此补助范围)

2)补助额度:

A. 门急诊医疗补助

医疗费用合计在3000元及以上,补助30%;个人享受学校的门急诊医疗补助封顶理赔额为600元。

计算公式:(所有的门急诊医疗自负费用收据-3000元)× 30%

B.住院医疗补助

   当年以住院天数进行补贴,每天20元计算,累计满30天为止。个人享受学校的住院医疗补助最高理赔额为600元。(注:女职工正常生育不属于此补助范围)

计算公式:20/ × 天数

C.大病、重病医疗补助

      补助方法:1、确诊为大病、重病的教职工进行一次性补助1000元。

                2、每半年补助医疗费用500元。

3、因生重病、大病而发生的自负医疗费用超过20000元的,再进行一次性补助1000元。

3)补助办法:

在每年320日至30日对上年(41——331)在编教职工医疗费用符合上述条件者进行审核补助,由本人将发票或复印件和相应病历复印件整理好,报学校工会汇总,由工会报学校校务会审核同意后,在学校医疗基金中列支。

四、其它事项:

1、当年退休教职工符合上述条件可享受全年的补助;调离学校的教职工符合上述条件可享受至调离前时间段的补助。

2、本实施办法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后从201141开始实施。

3、本办法解释权属学校医疗基金管理小组。

4、如上述补助款项与上级医保补助相悖,则由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新的补助实施办法。

 

徐汇区光启小学

2011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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