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了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的具体措施,为教师收入提供制度保障,加强教师教师队伍建设,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教师更好地教书育人,规范学校分配秩序,理顺分配关系,充分发挥工资分配的激励功能,制定2009年光启小学绩效工资分配改革方案。
二、分配制度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优绩优酬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坚持科学合理的原则;
4、坚持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的原则。
三、范围和标准
经核定的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小学义务教育阶段,本学年局绩效工资人均年投入6.6万元。
四、分配内容
绩效工资由岗位津贴、工作量(课时)津贴、绩效奖励三个项目组成。
根据国家规定,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同清理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津贴补贴结合进行。
原国家规定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的年终一次性奖金和班主任津贴项目,予以取消,其标准归并纳入绩效工资额额度。
原本市规定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的津贴补贴项目,包括地方职务(岗位)津贴、医保补贴性工资、地方生活津贴、八类地区工资补贴、特殊岗位津贴、教育工作者津贴、物价补贴、伙食补贴、回族等少数民族物价补贴和伙食补贴、住房提租补贴、夏令补贴、书报费、年终一次性奖金中的地方职务(岗位)津贴部分,校长职级制工资中的级等工资,以及各区县和单位自行发放的津贴补贴等项目,予以取消,其标准归并纳入绩效工资额度。
国家规定发放的上下班交通补贴、粮油补贴、教(护)龄津贴、特级教师津贴、特殊教育津贴、政府特殊津贴,以及本市原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支教人员补贴、选派青年志愿人员赴云南、西藏等省市补贴等项目和标准继续保留,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
1、岗位津贴。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分别按照专业技术(分教师系列和非教师系列)、管理、工勤技能三类岗位制定统一标准。对教职工的病、事假超过6个月以上参照上级的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2、工作量(课时)津贴。
(1)、教师每月课时津贴计算方法为:
课时津贴=基数*教师任课系数之和
(系数=课节数/满课时量)
参照《关于调整本市中小学教师周任课时数标准(试行)的通知》(沪教委【1995】第40号)
语数英 1—2年级 15节 3—5年级 13节
音体美 18节 其他学科 16节 兼职教师 8—9节
体活 28节(体活课由
(2)、职工工作量津贴=职工工作量津贴基数×岗位工作量
职工岗位津贴基数经测算:本学年职工工作量津贴基数为1100元
岗位设置 |
岗位工作量 |
岗位设置 |
岗位工作量 |
外勤 |
0.3 |
维修 |
0.3 |
文印 |
0.5 |
|
|
(3)中层干部以管理和指导为主,每周6--8节,依据教育局文件规定,中层干部的工作量津贴为教职工平均课时津贴的1.1---1.25倍测算。
(4)、根据徐教人〔2009〕12号文件精神“班主任工作量的核定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班主任工作津贴不得低于教师标准课时量津贴的一半。”我校班主任工作津贴为660元
3、绩效奖励。
学校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以下项目,并制定相应的标准。
(1)、各类兼职及奖励
内 容 |
标准(元) |
内 容 |
标准(元) |
学科大组长 |
150 |
工会委员 |
50 |
网管、电教 |
100 |
实验室 |
40 |
备课组长 |
80 |
特教津贴 |
20 |
科技总指导 |
80 |
宣传通讯员 |
50 |
艺术总指导 |
80 |
心理指导 |
40 |
工会组长 |
20 |
女工委员 |
20 |
校OM教练 |
300 |
推普员 |
20 |
副班主任 |
160 |
一校一品 |
200 |
校骨干教师 |
100 |
专用室 |
20 |
党支部委员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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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责任奖励
自觉遵守师德条例,学校规章制度,不违反教学流程管理,完成核定工作量,每月经考核后发责任奖励津贴340元;如有举报,经学校核查后,情况属实,酌情扣发奖励津贴每次10元——340元。
认真参加晨护导、课间护导、午饭管理、十分钟劳动,按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每月经考核后发责任奖励津贴120元。(学校行政、卫生室检查,如违反酌情扣发责任奖励津贴每次10元)
(3)、考核奖励
学校在对教职工考核的基础上,按工作的实绩和贡献的大小确定
考核与奖励:投入约人均0.5万。
(4)、节假福利0.6万。
在实际经费使用中,以上条款另作增减。
五、重要说明
1.暑假在岗工资按每人每月在岗工资的70%发放。
2.本方案凡未尽事宜由学校分配制度工作小组研究确定,学校由党组织、工会、教师代表组成的学校分配制度改革调解小组,协商解决有关矛盾和问题。
3.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如和局有关工资改革文件相抵触,按局文件办。
《2009年光启小学绩效工资分配改革方案》由教代会讨论通过执行。
徐 汇 区 光 启 小 学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