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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光启小学教职工考勤制度

作者(来源):光启小学党支部    发布时间:2011-11-08

一、         学校实行坐班制

教职工上班时间: 80016:15

教职工午餐时间:11411245

上班时间内,教职工应全身心投入本职工作,不离岗,不外出办私事。(如因工作需要,时间可适当调整,必须由学校行政领导核准。)

 

二、  关于各类请假制度

各类请假,必须经教导处考勤老师准假、登记。

1、病假:

1)病假要告知教导处,并告知校长。

2)请病假时必须安排好工作交接手续,因急病不能及时到校请假者,应打电话或委托他人代替履行请假手续。请病假要出示医院的病假证明。

2、事假:

教职工因私事请假,必须事先征得校长的同意。(以半天为计算单位)

1)事假半天至一周,由校长审批。

2)事假一周以上,由校务会研究批准。

3、公假:

婚、产、哺乳、探亲、丧假按区教育局及上级相关政策执行。以上假期也需到教导处登记。

4、公出:

1)因公外出开会、活动、进修,应凭通知或公函,到教导处登记。

2)如以公出为借口离开学校,而未参加相应活动的,经查实后一律作事假处理,累计两次以上作旷工处理。

 

三、 关于调休使用的规定

1、教工完成本职工作后,需调休的,到教导处登记,调休以半小时为计算单位。

2、调休,每天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

3、教工每月最多有两次(每次不超过4小时)看病时间,超过时间以调休相抵。

4、调休情况每月公示一次。

 

四、 关于迟到、早退

1、上班时间过后到校为迟到,下班时间未请假提前离校为早退。

2、无故早退经查实做事假处理,因故迟到必须先电话告知学校,事后用调休相抵。(以半小时为整数单位计算)

3、教职工上班期间,无论何事离开学校,必须在门卫处做好登记。如不登记,经查实后,视具体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

 

五、 关于病、事假扣发原则

1、病假扣发方法,按教育局相关规定执行。即:课时工资÷22天×病假天数+相应的交通补贴。

2、事假扣发方法,按教育局相关规定执行。即:(课时工资+绩效奖励)÷22天×事假天数+相应的交通补贴。

3、因病、事假扣除的在岗工资均在下一个月课时工资内体现。 

 

六、 其他

1、学校加强考勤管理力度,成立由校委会、工会、教导处及人事组成的考勤小组进行检查与抽查。

2、每学期结束前,根据考勤统计,发全勤奖,奖励满勤的教职工。

 

 本制度将从光启小学第二届五次教代会表决通过之日起实行

                                         

 

 徐汇区光启小学

                                                    201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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