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学校实行坐班制
教职工上班时间: 8:00—16:15
教职工午餐时间:11:41—12:45
上班时间内,教职工应全身心投入本职工作,不离岗,不外出办私事。(如因工作需要,时间可适当调整,必须由学校行政领导核准。)
二、 关于各类请假制度
各类请假,必须经教导处考勤老师准假、登记。
1、病假:
(1)病假要告知教导处,并告知校长。
(2)请病假时必须安排好工作交接手续,因急病不能及时到校请假者,应打电话或委托他人代替履行请假手续。请病假要出示医院的病假证明。
2、事假:
教职工因私事请假,必须事先征得校长的同意。(以半天为计算单位)
(1)事假半天至一周,由校长审批。
(2)事假一周以上,由校务会研究批准。
3、公假:
婚、产、哺乳、探亲、丧假按区教育局及上级相关政策执行。以上假期也需到教导处登记。
4、公出:
(1)因公外出开会、活动、进修,应凭通知或公函,到教导处登记。
(2)如以公出为借口离开学校,而未参加相应活动的,经查实后一律作事假处理,累计两次以上作旷工处理。
三、 关于调休使用的规定
1、教工完成本职工作后,需调休的,到教导处登记,调休以半小时为计算单位。
2、调休,每天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
3、教工每月最多有两次(每次不超过4小时)看病时间,超过时间以调休相抵。
4、调休情况每月公示一次。
四、 关于迟到、早退
1、上班时间过后到校为迟到,下班时间未请假提前离校为早退。
2、无故早退经查实做事假处理,因故迟到必须先电话告知学校,事后用调休相抵。(以半小时为整数单位计算)
3、教职工上班期间,无论何事离开学校,必须在门卫处做好登记。如不登记,经查实后,视具体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
五、 关于病、事假扣发原则
1、病假扣发方法,按教育局相关规定执行。即:课时工资÷22天×病假天数+相应的交通补贴。
2、事假扣发方法,按教育局相关规定执行。即:(课时工资+绩效奖励)÷22天×事假天数+相应的交通补贴。
3、因病、事假扣除的在岗工资均在下一个月课时工资内体现。
六、 其他
1、学校加强考勤管理力度,成立由校委会、工会、教导处及人事组成的考勤小组进行检查与抽查。
2、每学期结束前,根据考勤统计,发全勤奖,奖励满勤的教职工。
本制度将从光启小学第二届五次教代会表决通过之日起实行
徐汇区光启小学
201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