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学校安全工作意识严格安全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及财产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责任书
根据教导处工作职责范围,重点确保以下安全工作:
1.交通安全。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时,不得租乘无证人员驾驶的车辆。
要加强对学生进行预防雷电、地震等自然灾害知识的教育。
要加强师生传染病的预防工作,不得组织学生到有传染病源的场所开展活动,发现传染病源,及时隔离救治。
2.劳动安全。在组织学生进行各种形式的劳动中,要加强安全教育,搞好组织事项,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严禁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劳动和容易造成伤害的危险性劳动。
3.活动安全。学校组织参加的各种活动,事先必须有严格的报告组织工作,并在活动前做好周密的安排,指派专人负责学生的安全工作。
4.消防安全。要教育师生注意用电、用火等安全知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普及消防常识和自救知识,要经常进行各类火险检查,严防人为因素和管理不当引发火灾。
5.管理失当安全。要遵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尊重学生,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造成学生以外伤害。
6.治安安全。即学校内部治安和校园周边治安方面的安全,建立健全治安防范体系,切实加强校内治安管理。
在责任范围内,发生安全事故,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与责任人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法人代表(签字) 责任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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