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校概况 | 校园动态 | 师资队伍 | 学生工作 | 科技园地 | 招生入学 | 教育收费 | 党务公开 | 学校地图 | 健康促进 | 心灵驿站 教育督导  
 
  相关内容列表:
2012年上海市“彩虹行动计划”学生美术书法作品大赛的通知徐汇区收稿通知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2-11-26

各中、小学、幼儿园:

2012上海市“彩虹行动计划”(原樱花杯)学生美术书法作品大赛于10月正式启动,为更好的落实此次活动的各项事宜,现将徐汇区收稿时间告知如下:

1送稿日期

20121030周二506  上午9:00-11:00,下午1:00-3:00

  20121031周三608室上午9:00-11:00,下午1:00-3:00(截止)

2、送稿地点:徐汇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田林东路8号)

联系人: 程屹枫,李昀旸   联系 电话:54894742     54894726

3注意事项:

A报名应附学生个人参赛表(见附件一)和本单位参赛集体汇总表(见附件二)

B、请将学生个人参赛表附在作品背面的右下角。

C、送交参赛作品时请同时上交学生个人参赛表和集体汇总表(打印稿和电子文档——光盘)各一份(请在光盘上用记号笔写清楚学校名称)

D退稿时间另行通知。

4、市、区艺术特色学校(美术、书法类)、特色项目学校,需交作品5——10幅;区学生艺术团(书画类)需交作品15——20幅。

徐汇区学校科艺体工作管理办公室

2012-10-16.

“彩虹行动计划”系列活动——

2012年上海市学生艺术作品比赛和展览活动方案

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坚持育人为本,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弘扬民族精神;以学校为基础,面向全体学生,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良好的艺术修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示学校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环境,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拟定于20129-12月期间举办 “2012年‘彩虹行动计划’上海市学生艺术作品比赛和展览”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

承办单位: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书画分中心(上海市长宁区少年宫)

二、         比赛主题

本届比赛以“彩虹·成长”为主题,传承民族文化,描绘祖国的发展变化,展示少年儿童幸福生活、快乐成长的精神风貌,激发少年儿童爱党爱国的高尚情怀,提高审美素养,通过活动体验,享受艺术创新、快乐成长的过程,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

三、         参赛规则

1项目和内容

本次展览设绘画、书法两个项目。

倡导艺术创作源于生活、高于生活的理念,以学生的视角诠释上海“海纳百川,追求卓越”的城市精神,表现区域文化和校园特色,展示少年儿童丰富多彩的学习和课余生活。

2规格

绘画:画种不限,绘画材料不限、限平面表现形式:

国画尺寸不超过对开(60×80cm);其他画种均为4开(40×60cm

版画作品按惯例需在画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

书法/篆刻:书体不限,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对开宣纸(35×135 cm)。

3要求

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原作,2012年新创作,由学生个人独立完成的作品。每件作品的作者和指导教师(署名)均为一名;每位作者在绘画、书法的同一项目(如油画与素描,篆刻与软笔书法)中不得重复参赛;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作品在选送市级比赛时每个组别中限参赛3幅。

超过规定尺幅的或参加过评奖和展出的作品,不得参加本次比赛。书法和篆刻作品上不得代写题签和落款。倡导写生和想象创作,谢绝临摹,严禁抄袭。抄袭作品一经发现,将网上通报批评,并取消指导教师其当年和第二年的辅导参赛资格。

所有作品背面请粘贴作品参赛登记表(见附件);

4评审方式

1)       本次比赛的绘画和书法项目分幼儿组、小学组和中学组(包括初高中)进行评选。

2)       本次比赛由各区县组织初评,初评评委名单须报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书画分中心审核备案;区县评选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市级评审(各区县规定数额参看附件)。

3)       获奖学生将进行现场活动展示与测试。

四、         奖项设置

1、作品分项目和组别设一、二、三等奖。

2、视参赛作品实际水准,各组设若干“主题奖”、“创意奖”单项奖。

3、指导教师设优秀指导奖(学生作品获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

4、组织参赛单位设优秀组织奖(组织工作出色的区县报名点)。

五、  总结颁奖

1、 “2012年上海市‘彩虹行动计划’学生艺术作品比赛和展览”将于20121211215(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在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书画分中心(上海市长宁区少年宫)正式展出,同时举行颁奖活动。

2、活动启动、颁奖及作品展出时,将组织现场艺术实践展示活动。

3、  获奖作品印制成专题画册赠送获奖的学生和指导教师。

六、  参赛方法

1、集体参赛:由各学校组织学生参赛,作品集体送交学校所在区县指定报名点(青少年活动中心或少年宫);报名应附参赛学生总名册(打印稿和电子文档)。

2、个别报名:个别参展者请询问本人学籍所在区县指定报名点的参赛要求。报名同时必须详细填写参赛表格的有关事项(学生个人联系信息必须填写齐全,便于联系)。

3、各区县报名点接受集体和个人报名时间由报名点自定,在市规定收稿截止的时限内,完成本区域收稿、评审和送稿任务。

七、               时间、地点

1、各区县作品送市书画分中心时间:

201211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2、地点:

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书画分中心(愚园路1182号,上海市长宁区少年宫)

八、收藏

所有获一、二等奖的作品均不退稿,由上海学生美术馆收藏,颁发收藏证书。

九、   其他事宜

12012年上海市学生艺术作品比赛和展览组委会保留对展赛活动的解释权。

2、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即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书画分中心(上海市长宁区少年宫)。

3、联系电话:62524154620252380815;联系人:惠老师

4、可以登陆上海艺术教育网查询比赛进展情况。

5、各报名点应广泛宣传、积极发动各级各类学生参与,努力扩大活动的普及面。

6组委会对获奖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

                                                     20129

 

 

附件1                         2012上海市“彩虹行动计划”学生艺术作品展登记表

 

区(县):              组别:                              编号                       


作品标题

 

学生姓名

 

年级

 

学校全称

 

学生联系地址、邮编(用于通知学生现场测试和领奖)

 

指导教师

 

教师电话

 

学生电话

 

◆声明:本人已明确并同意本次大赛活动中的各项规定,同时对参赛作品的版权、肖像权、著作权等负责。本人允许组委会对参赛作品拥有展示和使用权。 作者签名:


(请粘贴在每幅参赛作品的背面;  书法作品请在正面落款下用铅笔标注:区号+组别+编号)

 

特别注意:

l         请各报名点按规定时间和数量送交艺术作品;每件作品填写“艺术作品登记表”贴于作品背面,并填写“区号+项目+组别+编号”组成的号码,“作品编号”不填,由区级统一编写。

区(县):10

项目:绘画:H, 书法:S

组别: 幼儿组  A  小学组  B   中学组 C

l         各报名点集体报名电子表为附件4EXCEL格式),作品资料填写后刻录光盘送交市承办方,并附电子表打印稿。


“彩虹行动计划”系列活动——2012年上海市徐汇区学生艺术作品比赛
送交作品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                        送交单位                        联系人电子邮箱                         
区号项目组别编号作品名称学生姓名学校年级学生通信方式(用于通知学生现场测试或领奖)学生电话指导教师教师通信方式(用于通知教师领奖)教师电话
邮编地址邮编地址
    《》          
    《》          
    《》          
    《》          
    《》          
    《》          
请用EXCEL软件制作此电子表,并刻录光盘用以学校和区县集体报名。
各报名点集体报名请填联系人电话和邮箱,作品退稿将直接通知联系人。


版权所有:光启小学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640号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811号 邮编:200030 电话: 64381959
建议使用IE5.0以上浏览器 建议采用1024*768的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