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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启小学票据管理制度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9-10-24

为严格执行有关学校票据管理的各项规定,特制订制度如下:

(一)票据的管理

1、收费票据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学校任何部门不得自行印制出售、转让、出

借或代开收费票据,不得自行改变收费票据的用途。

2、指定财产管理员负责票据的管理,报账员负责票据使用。        

3、按顺序号开具收费票据,不拆本使用,收费内容不得盖橡皮章。如有填写错误加盖作废章,如有遗失要查明原因,及时上报。

(二)票据的核销

1、票据的核销就是将已用完和未用完而不能续用的票据本作核销号。为避免出现漏洞,使用任何一种票据必须做核销这项工作。

2、“核销单”一联粘附在使用完毕或不能续用的经审核过的收费票据后面,说明此本票据已作销号处理不得再使用。另一联按票据序号装订以作单位领用新票据,是会计部门核销旧票据的依据。

(三)票据的领用和购买

1、上海市普通教育学杂费专用收据,凭票据领购单到区财政局领取统一收据

2、 每半年上报《徐汇区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票据现金专项自查表》上交会计部门。

 

 

 

 

 

 

 徐汇区光启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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