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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启小学公务卡使用管理制度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9-10-24

 实行公务卡结算后,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结算,确因个别特殊情况需要,经领导批准,财务部门审核同意,方可办理现金报账:

一、在个别确实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商业服务网点必须发生零星支出。

二、特殊情况下确需用现金发放的其他补助性支出。

三、公务卡的开立,按照“个人申请、领导审批、财务部门确认、银行办理”的流程办理。

四、公务卡用于单位公务支出的结算,持卡人在未办理报销手续之前,无论是公务消费还是个人消费均属个人行为,个人承担由此导致的经济、法律等全部责任。

五、单位职工新增、调离、退休等人事变动,人事部门应及时通知财务部门,由财务通知发卡银行办理公务卡申办或变更等手续。

六、公务卡和密码安全均由持卡人负责保管,不可随意借用,遗失造成的经济损失,按照持卡人与发卡银行的领用合约或服务协议的相关规定处理。

七、公务卡遗失或损毁后的挂失、补办等事项由持卡人自行到发卡行申请补办,并及时通知财务部门,通知发卡行更新公务卡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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