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启小学红眼病应急预案
2010.10.5
为科学、有序地做好学校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以下简称“红眼病”)防控工作,有效遏制、控制和防范红眼病在校内扩散和蔓延,根据《徐汇区急性出血性结膜炎学校(托幼)防控工作方案(暂行)》,现制定本校红眼病防控工作方案。
(一)监测
1、学校每日对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开展晨间检查和健康观察,仔细询问是否有眼红、异物感、眼刺痛、分泌物等症状。一旦发现学生和教职员工有红眼病症状,应立即要求其离校就诊。
2、学校指定专人每日负责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因病缺勤登记和随访工作,了解其缺勤原因。
责任人 |
负责内容 |
分管领导 |
各班班主任 |
学生因病缺勤登记、随访 |
汤英 |
各办公室室长 |
教工因病缺勤登记、随访 |
顾伟 |
(二)疫情分级
1、散居病例:学校发生1例以上,5例以下急性出血性结膜炎,或者3天内发生1例以上10例以下急性结膜炎病例。
2、聚集性病例:3天内,学校发生5例及以上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病例;或同一班级发生2例及以上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病例;或者学校3天内发生10例及以上急性结膜炎病例。
3、暴发疫情:学校3天内发生10例及以上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病例;或者学校3天内发生20例及以上急性结膜炎病例。
(三)疫情报告
1、各班应于每日上午9点前完成晨检信息收集、汇总工作,学校应于每日上午10点前完成晨检信息收集、汇总工作,每达到一个疫情预警级别均要在2小时内电话报告区教育局和所在街道(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每日疫情续报:每日上午10点前,学校将最新疫情进展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区疾控中心,直至疫情结束,即从与最后1例病例末次接触之日算起,3天内未再出现红眼病病例。
(四)疫情处置
1、日常管理
(1)晨检:学校、托幼机构要加强晨检、健康巡查和因病缺勤登记随访等监测工作。对于有眼红、异物感、眼刺痛、分泌物等症状者劝其离校(园)就医;对于红眼病病例,应进行居家隔离治疗,隔离期为一周,病愈后经医疗机构开具证明方可返校。
(2)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教,普及红眼病防治知识,倡导环境卫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行为,提高教职员工、学生及其家长对红眼病防治的正确认识和自我防护意识。让学生养成勤洗手,不用脏手揉眼睛,勤剪指甲的好习惯。(教导处、卫生室负责)
(3)消毒:教室、教师办公室要经常通风。高发季节(校内出现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病例、社会出现流行趋势)学校要建立定期消毒制度,对学生教室、公用教室、厕所等重点场所要定期消毒,增加频次,责任落实到人。(后勤组负责)
(4)洗手设备:厕所、食堂等区域要设置洗手设备,以流动水洗手为宜,水龙头边要配备洗手液,用完后要及时添置。水龙头也要定期消毒。(后勤组负责)
(5) 通过多种形式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建立家庭健康联系制度,积极争取学生家长支持,主动配合学校(托幼机构)做好学生的日常健康观察。一旦学生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就医,并向学校报告。(各班班主任负责)
2、散居病例
学校发生散居病例时应立即报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消毒隔离指导,并掌握事件情况。
3、聚集性疫情
(1)由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到学校现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消毒隔离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在24小时内完成调查处置并将调查报告交区疾控中心。
(2)在做好常态预防措施的基础上,应进一步做到以下几点:
①发生聚集性病例的班级中所有出现红眼病样症状的学生回家自主观察,发病学生应在家进行隔离治疗,隔离期7~10天,病愈后需经医疗机构开具证明方可返校。
②加强对聚集性疫情发生班级学生的健康监测和健康教育,避免使用公用教室,不参加本班级外集体活动,加强对班级环境的消毒。
③加强对学校人员出入的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3、暴发疫情:
(1)由所在地疾控中心负责到学校现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消毒隔离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合,疾控中心应在24小时内完成调查处置并完成调查报告。
(2)在做好聚集性疫情措施的基础上,对学校举办的集体性活动进行必要的限制,暂停使用公用教室。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由区疾控中心负责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消毒隔离指导,必要时请求市眼防技术支持。区疾控中心应在24小时内将调查报告交区卫生局,区卫生局抄送区教育局。
(2)在做好暴发疫情措施的基础上,应进一步做到以下几点:
①经区政府同意,疫情严重的班级调整至相对独立的场所,各项学习、生活活动均与其他班级隔离,必要时可考虑关班。
②区疾控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分级处置要求,对疫情进展、发展趋势和学校特点进行分析和判断,根据研判结果向学校提出包括疫情控制、消毒隔离、健康教育、疫情监测报告等内容在内的具体控制措施建议,并根据疫情的发展和防控工作的需要对控制措施进行及时调整。相关内容根据疫情报告要求报卫生、教育部门。
(五)其他
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并将根据防控形势的变化,按照市、区卫生局有关文件和方案及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