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校概况 | 校园动态 | 师资队伍 | 学生工作 | 科技园地 | 招生入学 | 教育收费 | 党务公开 | 学校地图 | 健康促进 | 心灵驿站 教育督导  
 
  相关内容列表:
上海市徐汇区光启小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评定实施细则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9-10-23

上海市徐汇区光启小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评定实施细则

(通过稿)

    本单位对教师岗位的评定和聘用严格按照量化指标,对申报教师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评分评定,各类分数合计,从高到低依次排序。评定实施细则如下:

一、副高级:(五、六、七级)

    (一)必备条件

    1、五级岗位等级必须在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岗位上任满6年。

    2、六级岗位等级必须在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岗位上任满3年。

    3、七级岗位等级应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绩效考核、年度考核合格,完成学校各项教育教学工作。

(二)任职情况

1、任中学高级教师职务满6年得30分,累计6年以上,每增加一年加1分。(因脱产进修学习、请长假等原因未在岗任教的,不计算任职年限。)

2、任中学高级教师职务满3年得15分,累计3年以上,每增加一年加1分。(因脱产进修学习、请长假等原因未在岗任教的,不计算任职年限。)

(三)师德情况

1、任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以来,有良好师德师风和科学人文素养,师德考核(年终考核)优秀,得15分。

2、任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以来,有良好师德师风和科学人文素养,师德考核(年终考核)合格,得10分。

3、任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以来,师德考核(年终考核)基本合格,得3分。

4、任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以来,师德考核(年终考核)不合格,得0分。

(四)业绩

    1、任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以来,个人获国家级荣誉称号(如教育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等)得10分,获市级荣誉称号(如教育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园丁奖、“三八红旗手”、 “新长征突击手”、好党员等)得8分,获区级荣誉称号(如教育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园丁奖、“三八红旗手”、“新长征突击手”、好党员等)得5分。

    2、任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以来,个人获区级“骏马奖”、“耕耘奖”、“育人奖”得5分,提名奖得2分。

 3、任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以来,完成学校重要工作,带领学校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得10分,市级荣誉称号得8分,区级荣誉称号得5分。(带领学校获得各项荣誉的老师,是指该项工作的负责老师(由学校认定),按照原分值获得。参与此项工作的老师按原分值的1/10获得。)

4、任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以来,带领教研组、年级组、班级或带教的指导教师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得8分,市级荣誉称号得5分,区级荣誉称号得2分。

    (1~4项的荣誉,均以各级行政部门及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为准。)

       (五)教育教学、教科研情况

    1、任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以来,获国家级教学大奖赛一等奖得10分,二等奖得7分,三等奖得4分,鼓励奖得2分;获市级教学大奖赛一等奖得7分,二等奖得4分,三等奖得2分;获区级教学大奖赛一等奖得4分,二等奖得2分,三等奖得1分。总支比赛一等奖得2分,二等奖得1分,三等奖得0.5分(说课等各类教学技能的单项比赛以各级奖项分值的50%计分。)

2、任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以来,开设国家级公开课(研究课)得5分,市级公开课(研究课)得3分,区级公开课(研究课)得1分。(开设市、区级组织的专题讲座或学术报告参照此条计分。)

(1、2 两项均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组织的为准。)

3、任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以来,担任市名师后备人选,每届得7分;区学科带头人,每届得5分;局学科带头人、局班主任带头人,每届得4分;局中青年骨干教师,每届得3分。

4、任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以来,在本校任中层管理及校班子成员、教研组长、年级组长、班主任、科技总指导、艺术总指导、备课组长且考核合格及以上,任职前5年每年得0.5分,5年后每年得0.25分。(外校的相关经历酌情考虑。)

5、任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以来,在市级刊物上发表论文或者出版专著得2分,在区级刊物上发表论文得1分。徐汇教育发表报道每篇0.05分,。

6、任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以来,教育科研论文国家级论文比赛一等奖得4分,二等奖得3分,三等奖得2分,鼓励奖得1分;获市级论文比赛一等奖得3分,二等奖得2分,三等奖得1分,鼓励奖得0.5分;获区级论文比赛一等奖得2分,二等奖得1分,三等奖得0.5分。(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为准。)

(5、6 两项论文论著必须与教育教学相关且是第一作者,网络发表及班主任方面的德育论文参照此条积分。)

7、任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以来,参与国家教育部的规划课题研究并结题的,课题组组长得5分,组员得3分;已立项尚在进行中的,课题组组长得4分,组员得2分。参与市教委的规划课题研究并结题的,课题组组长得4分,组员得2分;已立项尚在进行中的,课题组组长得3分,组员的1分。参与区级课题研究并结题的,课题组组长得3分,组员得1分;已立项尚在进行中的,课题组组长得2分,组员的0.5分。校本教材的编写得2分(参与大专院校、教育科研机构及各类民办机构组织的课题参照区级课题计分。)

8、任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以来,辅导学生团体或学生获国家级竞赛奖项,得1分;辅导学生团体或学生获市级竞赛三等奖以上奖项,得0.5分;辅导学生团体或学生获区级竞赛三等奖以上奖项,得0.1分(该项以获“优秀指导教师奖状”为准,反之,学校按情况酌情处理。辅导学生获同类别不同等地奖项,不得累计得分。

9、教龄满30年及以上的得5分,教龄满25年至29年的得4分,教龄满20年至24年的得3分,教龄满15年至19年的得2分,教龄满10年至14年的得1分。

二、中级(八、九、十级)

    (一)必备条件

    1、八级岗位等级必须在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岗位上任满6年。

    2、九级岗位等级必须在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岗位上任满3年。

3、十级岗位等级应具有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绩效考核、年度考核合格,完成学校各项教育教学工作。

(二)任职情况

1、任小学高级教师职务满6年得30分,累计6年以上,每增加一年加1分。(因脱产进修学习、请长假等原因未在岗任教的,不计算任职年限。)

2、任小学高级教师职务满3年得15分,累计3年以上,每增加一年加1分。(因脱产进修学习、请长假等原因未在岗任教的,不计算任职年限。)

3、临退休3年的在编在岗老师,原则上在原有岗位级别上上升一个级别。(同年龄的老师看教龄长短,教龄相同,看任现职年限,任现职年限相同,看入本校时间)

(三)师德情况

1、任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以来,师德良好,师德考核(年终考核)优秀,得15分。

2、任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以来,师德良好,师德考核(年终考核)合格,得10分。

3、任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以来,师德考核(年终考核)基本合格,得3分。

4、任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以来,师德考核(年终考核)不合格,得0分。

(四)业绩(外校的相关经历或获奖情况酌情考虑)

    1、任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以来,个人获国家级荣誉称号(如教育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等)得10分,获市级荣誉称号(如教育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园丁奖、“三八红旗手”、 “新长征突击手”、好党员等)得8分,获区级荣誉称号(如教育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园丁奖、“三八红旗手”、“新长征突击手”、好党员等)得5分。

    2、任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以来,个人获区级“骏马奖”、“耕耘奖”、“育人奖”得5分,提名奖得2分。

    3、任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以来,完成学校重要工作,带领学校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得10分,市级荣誉称号得8分,区级荣誉称号得5分。(带领学校获得各项荣誉的老师,是指该项工作的负责老师(由学校认定),按照原分值获得。参与此项工作的老师按原分值的1/10获得。)

4、任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以来,带领教研组、年级组、班级或者带教指导的教师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得8分,市级荣誉称号得5分,区级荣誉称号得2分。

(1~4项的荣誉,均以各级行政部门及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为准。)

(五)教育教学、教科研情况(外校的相关经历或获奖情况酌情考虑)

     1、任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以来,获国家级教学大奖赛一等奖得10分,二等奖得7分,三等奖得4分,鼓励奖得2分;获市级教学大奖赛一等奖得7分,二等奖得4分,三等奖得2分;获区级教学大奖赛一等奖得4分,二等奖得2分,三等奖得1分。总支比赛一等奖得2分,二等奖得1分,三等奖得0.5分(说课等各类教学技能的单向比赛以各级奖项分值的50%计分。)

2、任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以来,开设国家级公开课(研究课)得5分,市级公开课(研究课)得3分,区级公开课(研究课)得1分。(开设市、区级组织的专题讲座或学术报告参照此条计分。)

(1、2两项均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组织的为准。)

3、任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以来,担任局学科带头人、局班主任带头人,每届得4分;局中青年骨干教师,每届得3分;校级教育教学骨干,每届得0.25分(最高得分不超过5分)。

4、任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以来,在本校任中层管理及校班子成员、教研组长、年级组长、班主任、科技总指导、艺术总指导、备课组长且考核合格及以上,任职前5年每年得0.5分,5年后每年得0.25分。(如同时兼任上述职务的,不重复记分;)。

5、任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以来,在市级刊物上发表论文或者出版专著得2分,在区级刊物上发表论文得1分,徐汇教育发表报道每篇0.05分。

6、任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以来,教育科研论文国家级论文比赛一等奖得4分,二等奖得3分,三等奖得2分,鼓励奖得1分;获市级论文比赛一等奖得3分,二等奖得2分,三等奖得1分,鼓励奖得0.5分;获区级论文比赛一等奖得2分,二等奖得1分,三等奖得0.5分。(国家、市、区级的论文比赛以相应级别的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为准。)

(5、6 两项论文论著必须与教育教学相关且是第一作者,网络发表及班主任方面的德育论文参照此条积分。)

7、任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以来,参与国家教育部的规划课题研究并结题的,课题组组长得5分,组员得3分;已立项尚在进行中的,课题组组长得4分,组员得2分。参与市教委的规划课题研究并结题的,课题组组长得4分,组员得2分;已立项尚在进行中的,课题组组长得3分,组员的1分。参与区级课题研究并结题的,课题组组长得3分,组员得1分;已立项尚在进行中的,课题组组长得2分,组员的0.5分;参与校级课题研究并结题的,课题组组长得1分,组员得0.25分。校本教材的编写得2分。(参与大专院校、教育科研机构及各类民办机构组织的课题参照区级课题计分。)(参加各级各类研修班、工作室、参照参与各级别课题研究的组员得分计算。)

8、任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以来,辅导学生团体或学生获国家级竞赛奖项,得1分;辅导学生团体或学生获市级竞赛三等奖以上奖项,得0.5分;辅导学生团体或学生获区级竞赛三等奖以上奖项,得0.1分。

(该项以获“优秀指导教师奖状”为准,反之,学校按情况酌情处理。辅导学生获同类别不同等地奖项,不得累计得分)。

9、教龄满30年及以上的得5分,教龄满25年至29年的得4分,教龄满20年至24年的得3分,教龄满15年至19年的得2分,教龄满10年至14年的得1分。

三、初级(十一、十二级)

    (一)必备条件

    1、十一级岗位等级必须在小学一级教师职务岗位上任满3年。

    2、十二级岗位等级必须具有小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绩效考核、年度考核合格,完成学校各项教育教学工作。

(二)任职情况

1、任小学一级教师职务满6年得30分,累计6年以上,每增加一年加1分。(因脱产进修学习、请长假等原因未在岗任教的,不计算任职年限。)

2、任小学一级教师职务满3年得15分,累计3年以上,每增加一年加1分。(因脱产进修学习、请长假等原因未在岗任教的,不计算任职年限。)

(三)师德情况

1、任小学一级教师职务以来,师德良好,师德考核(年终考核)优秀,得15分。

2、任小学一级教师职务以来,师德良好,师德考核(年终考核)合格,得10分。

3、任小学一级教师职务以来,师德考核(年终考核)基本合格,得3分。

4、任小学一级教师职务以来,师德考核(年终考核)不合格,得0分。

(四)业绩

    1、任小学一级教师职务以来,个人获国家级荣誉称号(如教育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等)得10分,获市级荣誉称号(如教育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园丁奖、“三八红旗手”、 “新长征突击手”、好党员等)得8分,获区级荣誉称号(如教育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园丁奖、“三八红旗手”、 “新长征突击手”、好党员等)得5分。

    2、任小学一级教师职务以来,个人获区级“骏马奖”、“耕耘奖”、“育人奖”得5分,提名奖得2分。

    3、任小学一级教师职务以来,完成学校重要工作,带领学校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得10分,市级荣誉称号得8分,区级荣誉称号得5分。(带领学校获得各项荣誉的老师,是指该项工作的负责老师(由学校认定),按照原分值获得。参与此项工作的老师按原分值的1/10获得。)

4、任小学一级教师职务以来,带领教研组、年级组、班级或者带教被指导教师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得8分,市级荣誉称号得5分,区级荣誉称号得2分。

    (1~4项的荣誉,均以各级行政部门及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为准。)

       (五)教育教学、教科研情况

     1、任小学一级教师职务以来,获国家级教学大奖赛一等奖得10分,二等奖得7分,三等奖得4分,鼓励奖得2分;获市级教学大奖赛一等奖得7分,二等奖得4分,三等奖得2分;获区级教学大奖赛一等奖得4分,二等奖得2分,三等奖得1分。总支比赛一等奖得2分,二等奖得1分,三等奖得0.5分(说课等各类教学技能的单向比赛以各级奖项分值的50%计分。)

2、任小学一级教师职务以来,开设国家级公开课(研究课)得5分,市级公开课(研究课)得3分,区级公开课(研究课)得1分。(开设市、区级组织的专题讲座或学术报告参照此条计分。)

(1、2两项均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组织的为准。)

3、任小学一级教师职务以来,担任局中青年骨干教师,每届得3分;校级教育教学骨干,每届得0.25分。

4、任小学一级教师职务以来,在本校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班主任、科技总指导、艺术总指导、备课组长且考核合格及以上,任职前5年每年得0.5分,5年后每年得0.25分。(如同时兼任上述职务的,不重复记分;外校的相关经历酌情考虑)。

5、、任小学一级教师职务以来,在市级刊物上发表论文或者出版专著得2分,在区级刊物上发表论文得1分,在区级刊物上能结合自身教育教学实践进行总结并成文得0.5分。徐汇教育发表报道每篇0.05分。

6、任小学一级教师职务以来,教育科研论文国家级论文比赛一等奖得4分,二等奖得3分,三等奖得2分,鼓励奖得1分;获市级论文比赛一等奖得3分,二等奖得2分,三等奖得1分,鼓励奖得0.5分;获区级论文比赛一等奖得2分,二等奖得1分,三等奖得0.5分。(国家、市、区级的论文比赛以相应级别的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为准。)

(5、6两项论文论著必须与教育教学相关且是第一作者,网络发表及班主任方面的德育论文参照此条积分。)

7、任小学一级教师职务以来,参与国家教育部的规划课题研究并结题的,课题组组长得5分,组员得3分;已立项尚在进行中的,课题组组长得4分,组员得2分。参与市教委的规划课题研究并结题的,课题组组长得4分,组员得2分;已立项尚在进行中的,课题组组长得3分,组员的1分。参与区级课题研究并结题的,课题组组长得3分,组员得1分;已立项尚在进行中的,课题组组长得2分,组员的0.5分;参与校级课题研究并结题的,课题组组长得1分,组员得0.25分。校本教材的编写得2分。(参与大专院校、教育科研机构及各类民办机构组织的课题参照区级课题计分。)

8、任小学一级教师职务以来,辅导学生团体或学生获国家级竞赛奖项,得1分;辅导学生团体或学生获市级竞赛三等奖以上奖项,得0.5分;辅导学生团体或学生获区级竞赛三等奖以上奖项,得0.1分。(该项以获“优秀指导教师奖状”为准,反之,学校按情况酌情处理。辅导学生获同类别不同等地奖项不累计得分)。

9、教龄满30年及以上的得5分,教龄满25年至29年的得4分,教龄满20年至24年的得3分,教龄满15年至19年的得2分,教龄满10年至14年的得1分。

备注:

本实施细则 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实行。

 

版权所有:光启小学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640号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811号 邮编:200030 电话: 64381959
建议使用IE5.0以上浏览器 建议采用1024*768的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