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启小学规范收费总结
光启小学领导高度重视规范收费工作。自秋季开学以来学校认真学习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重申本市中小学教育收费标准及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2008年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关于2008年徐汇区教育局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1、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规范收费领导工作小组,工会主席、教导主任、财务教师、班主任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学校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即光启小学财务处理程序制度、光启小学内部会计管理体系、光启小学出纳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光启小学报账员岗位责任制度、光启小学资金管理制度、光启小学学生收费管理制度等。学校工作卓有成效。
2、学校没有违规向学生和家长提前收取费用,没有将捐资、赞助等费用与招生入学挂钩,学校从没有举办提高班、实验班、快慢班和超常班。
3、没有举办“校中校”或“校中班”。 招收外籍学生每学期严格按照收费标准执行。
4、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我校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是得到保证,教育教学生均费得到充分保障,没有听到家长的不同意见。
5、不存在违反自愿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没有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也没有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从没有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强制服务、强制收费。代办中产生的折扣、让利等是否全额返还给学生。
6、没有违规补课收费等情况,没有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收费的补课;没有举办以本校学生为主要对象的文化补习并收费以及将教室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举办针对中小学生补课收费的行为。
7、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情况,开展教育收费公示,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收费政策调整后是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
8、没有违反国家规定擅立收费项目、没有提高收费标准、没有扩大收费范围,没有国家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没有摊派教辅材料等。
9、学校严格执行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教育收费政策,认真执行,从不违规。
10、学校每学期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帮困,鼓励学生进步。
11、对于收费,学校从来没有群众来信访、来访。
12、学校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总之,学校认真领会上级文件精神,一年来没有违规现象,取得了好成绩。
徐汇区光启小学
2009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