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根据市教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区教育局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工作会议精神,注重讲师绩效分配与实绩贡献相适应;与学校教育教学特点规律相适应;与有效约束激励教师相适应,体现“薪随事转”,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提高教书育人的境界;激励广大教师参与和承担综合改革的任务;激励优秀教师发挥优质资源的优势;积极对口支援和交流,激励广大教师在学校其他教育教学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制定2017年光启小学绩效工资分配改革方案。
二、分配制度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薪随事转、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2、变“人均均摊”为“总量统筹”;变“增量简单叠加”为“增量撬动存量”;变“增资部分普加”为“向承担重点任务倾斜”的原则;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范围和标准
经核定的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小学义务教育阶段,绩效工资数额由教育局投放总额决定。
四、分配内容
绩效工资由岗位津贴、工作量(课时)津贴、绩效奖励三个项目组成。
根据国家规定,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同清理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津贴补贴结合进行。
(一)、岗位津贴。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分别按照专业技术(分教师系列和非教师系列)、管理、工勤技能三类岗位制定统一标准。对教职工的病、事假超过6个月以上参照上级的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二)、工作量(课时)津贴。
1、教师每月课时津贴:课时津贴=基数*教师任课系数之和(系数=课节数/满课时量),根据编制核算工作量津贴基数为3500元
参照《关于调整本市中小学教师周任课时数标准(试行)的通知》(沪教委【1995】第40号)
语数英 1—2年级 15节 3—5年级 13节
音体美 18节 其他学科 16节 兼职教师 8—9节
体活 20节
2、职工工作量津贴=职工工作量津贴基数×岗位工作量
职工岗位津贴基数经测算:本学年职工工作量津贴基数为2800元
岗位设置 | 岗位工作量 | 岗位设置 | 岗位工作量 |
外勤、维修 | 0.6 | 卫生工作 | 0.5 |
广播 | 0.2 | 图书管理员 | 0.3 |
财产管理 | 0.3 | 文印 | 0.3 |
食堂管理 | 0.05 | 档案管理 | 0.3 |
3、中层干部以管理和指导为主,每周6--8节,依据教育局文件规定,中层干部的工作量津贴为教职工平均课时津贴的1.2倍测算。
4、班主任津贴为1800元,副班主任津贴为770元;一年级、五年级正、副班主任均再增加50元。(每学年此津贴调整从七月开始。)
5、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小学主负责工作的兼职心理教师专职津贴不低于每周6课时。特教老师“基本工作津贴”一般不少于学校班主任津贴的70%。
(三)、绩效奖励。
1、各类兼职系数
内 容 | 标准 | 内 容 | 标准 |
学科大组长 | 0.115 | 探究科技坊 | 0.09 |
年部组长 | 0.115 | 慧体创新坊 | 0.09 |
网管、电教 | 0.09 | 特教津贴 | 0.015 |
语文备课组长 | 0.06 | 宣传通讯员 | 0.038 |
数学英语(试卷) | 0.03 | 女工委员 | 0.015 |
科技总指导 | 0.06 | 推普员 | 0.038 |
艺术总指导 | 0.06 | 专用室 | 0.015 |
工会组长 | 0.015 | 运动器材管理 | 0.038 |
校OM教练 | 0.06 | 师训管理 | 0.115 |
党支部委员 | 0.05 | 科研负责人 | 0.115 |
团支部书记 | 0.038 | 喊操 | 0.09 |
工会委员 | 0.05 | 电子屏 | 0.05 |
签约带教教师 | 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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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奖励
1)护导工作:按月考核奖励。
合格:200元;基本合格:100元;不合格:0元。
2)师德奖励:每月400元。
3)安全及卫生工作奖励:每月500元。
4)暑假期间完成规定的工作量(完成家访任务:一年级及新接班班主任100%,其他80%;副班主任配合走访50%学生),绩效工资为100%。
5)大型活动的组织:主要策划500元、参与策划300元、支持200元。
6)语文、数学、英语作业批改系数为0.15,语文三、四、五年级批作业系数增加0.08;英语、数学以两个班级的作业量为基准;每增加一个班级系数增加0.08;跨年级系数为0.08;班级人数超过36人部分,按比例折算系数。
教师平时带队训练计入“330”课程,期初德育处备案(每月教导处和大
组长统计公示添加到绩效工资中)。双休日带队按加班计算。比赛获奖放到期末年终奖励中,具体奖项由期末考评小组决定。
8)其余部分按工作的实绩、承担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和贡献的大小确定,纳入期末(上、下学期)考核与奖励。
五、重要说明
1.本方案凡未尽事宜由学校分配制度工作小组研究确定,学校由党组织、工会、教师代表组成的学校分配制度改革调解小组,协商解决有关矛盾和问题。
2.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如和局有关工资改革文件相抵触,按局文件办。
3.《2017年光启小学绩效工资分配改革方案》由教代会讨论通过,根据教育局相关规定执行。
徐 汇 区 光 启 小 学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