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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启小学自然常识室管理制度

作者(来源):光启小学    发布时间:2010-10-29

光启小学自然常识室管理制度

 

一、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在实验室工作的所有人员都应熟悉“化学实验室安全制度”和其他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应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化学危险品安全知识和化学实验的安全操作知识。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检查。实验课教师有责任进行实验前的安全教育和指导,并要求学生遵守实验室的安全制度。

二、未经学校批准,实验室不得擅自安排校外人员做实验。

三、进行实验的任何人员都必须事先制定缜密的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应热悉所用试剂及反应产物的性质,对实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应有足够的防备措施。

四、实验进行中操作者不得擅自离开实验室,离开时必须有人代管。

五、非工作需要不许在实验室过夜。

六、实验室严禁吸烟。

七、实验室的化学试剂管理应按(关于实验室化学试剂管理的若干规定》,进行。严禁往下水口、垃圾桶倾倒有机溶剂及有毒、有害废物。

八、贵重金属,贵重物品,贵重试剂及剧毒试剂应有专人负责保管。

九、熟悉室内的水、电的总开关所在位置及使用方法。遇有事故或停水、停电或用完水、电时,使用者必须当时关好相应的开关。

十、不得使用运行状态不正常(待修)的仪器设备进行实验,控温性能不可靠的电热设备不得在无人值守的情况下运行,因震动大或噪音大而对周围实验室造成干扰的设备不得运行。不得超负荷使用电源和器件(插座,插销板,电源线等),不得使用老化或裸露的电线(连接临时电线时,应使用护套线),不得擅自改接电源线,不得遮挡实验室的电闸箱、给水阀门。不得擅自在实验室进行电焊或气焊.   

十一、熟悉有关灭火器具(如灭火器,石棉布等)的存放位置及使用方法。灭火器使用后,使用者应及时报告学校安全员。

十二、不宜将儿童带进化学实验室。若因儿童不慎而引起事故,家长应承担全部责任。

十三、最后离开实验室的人员,有责任检查水、电及窗户是否关好,锁好门再离开。

十四、实验室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报告学校领导或门卫值班室,并尽快写出事故报告。视事故性质及损失情况将对事故责任者分别予以批评、通报、罚款、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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