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校概况 | 校园动态 | 师资队伍 | 学生工作 | 科技园地 | 招生入学 | 教育收费 | 党务公开 | 学校地图 | 健康促进 | 心灵驿站 教育督导  
 
  相关内容列表:
光启小学任课教师安全工作责任书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5-07-30

一、指导思想

  安全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必须做到常抓不懈,警钟常鸣。根据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工作,增强全体教师的责任感,确保我校安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特与任课教师签定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书。

 

二、责任内容

1、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讽刺、挖苦学生等违反师德规范的行为。

2、做好一切课前准备工作,按时进教室上课,做好课堂教学的组织工作,无特殊情况,不坐着上课,不随便离开教室,不接听电话。

3、切实做好课间、午间的护导岗位工作,学校集体活动均应到位,参与负责学生安全工作。

4、路队放学必须亲自负责,并做好放学后的教室管理工作。

5、体育活动课要认真履行职责,关注学生的活动安全。

6、因事、因公外出需调课的,必须提前报教导处安排;因故要变动授课时间的需经教导处批准。

7、因教育教学要求需带学生外出的,必须报教导处批准备案。

8、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凡在本人课堂或活动中发生的伤害事故,必须立即向教导处报告并积极做好善后工作。

学校将安全工作要求列入学校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律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安全意识淡薄、管理不善、责任心不强,方法不当,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发生或逃学出走等事件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刑事责任。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与责任人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法人代表(签字)                      责任人(签字)

 

                                      

版权所有:光启小学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640号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811号 邮编:200030 电话: 64381959
建议使用IE5.0以上浏览器 建议采用1024*768的分辨率